一、管理區(qū)域
駙馬營路—G105—北外環(huán)—岔河東大道—大學東路—晶華大道(北段)—天衢東路—崇德一大道—東風東路—晶華大道(南段)—S516—運河大道—魯冀界以內(nèi)。
岔河東大道(北外環(huán)至大學路段)、大學東路(岔河東大道至晶華大道路段)、東風東路(晶華大道至德百物流批發(fā)城北門路段)、晶華大道(東風東路至德百物流批發(fā)城西門路段)辦證通行;運河大道(天衢西路至新河西路段)辦證、限重通行。
晶華大道南延通車之前,貨運車輛可經(jīng)廣川大道—太陽湖路辦證、限重通行。
S516漳衛(wèi)新河危橋修復通車之前,貨運車輛可經(jīng)G105—解放大道—新河西路辦證、限重通行。
二、管理車型
中、重型載貨汽車,中、重型牽引車,中、重型專項作業(yè)車,危化品運輸車,低速貨車,三輪汽車,拖拉機等車輛。
三、管理措施
(一)上述車輛通行管理區(qū)域的,需辦理臨時通行證明,按照規(guī)定時間和路線通行;0時至9時、17時至19時禁止通行。
(二)達不到國Ⅳ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貨車禁止通行。
(三)執(zhí)行緊急任務的警車、消防車、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不受上述措施限制。
(四)城市管理、郵政等公共服務車輛實行備案通行。
(五)公安交警部門將啟用全部交通技術監(jiān)控設備,對違法車輛進行抓拍取證并依法處罰。
本通告自2020年9月16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3年9月15日。2017年9月30日發(fā)布的《德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區(qū)貨運車輛通行管理的通告》(德政字〔2017〕63號)同時廢止。
德州市人民政府
2020年8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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